并建工职改字(2024)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号)以及《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函[2024]113号)精神,结合我集团公司现有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需要,现将本年度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 组织管理
太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初级工程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下,由太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 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凡在集团公司各企业建设工程专业技术领域从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规定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评审。
(二)专业范围
建筑经济、土木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管理、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等专业。
申报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按以上专业申报,凡不属于上述专业范围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凡申报初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作风端正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标准条件
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三)资历条件
技术员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
助理工程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可直接认定助理工程师;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聘任技术员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满4年。
(四)工作经历能力与业绩条件
助理工程师评审,需要提供一篇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或聘任技术员期间参与本单位建设工程方面的研究、施工、管理等1000字以上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五)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申报人均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和公需课程要求。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党的二十大精神、乡村振兴、能力建设、职业道德、心理健康、知识产权、日常安全教育、科技安全和科普知识等相关内容的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
(六)考核要求
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且任职内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年限须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四、申报程序
(一)坚持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民主评议、逐级申报审核原则。
(二)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标准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申报。
申报材料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申报人及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签字确认。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
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守工作纪律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要进一步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促改,强化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坚决杜绝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害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对各级职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审核推荐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行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人社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反映,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351-4221280
太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0351-2020289
来信地址:太原市新建路76号太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邮编:030002
六、评审办法
(一)技术员由单位对其专业基础知识和工作实际能力进行考核,合格后直接认定。
(二)助理工程师评审,通过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对能力与业绩进行评判,不进行答辩,综合评价分数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七、材料报送及评审安排
(一)报送时间:2024年11月2日-2024年11月20日
(二)报送地点:太原市新建路76号太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联系方式:0351-2020289
(四)太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tyjg.cn
(五)所需表格、申报报送材料要求及装订说明可从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s://zjj.taiyuan.gov.cn/)下栽。
(六)为规范收审秩序,提高服务效率,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统一报送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报送),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报送的方式进行。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后退回。
(七)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附件1、材料报送文件要求.wps
附件2、评审材料填报装订说明.wps
附件3、推荐函.wps
附件4、太原市工程系列(城建专业)初级职称评审人员审核花名表.et
附件5、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wps
附件6、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4年版).doc
附件7、职务任职资格综合考评表.wps
附件8、太原市继续教育登记表2023.wps
附件9、评审材料卷宗.wps
太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4年10月17日